随着香港作为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日益巩固,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家和投资者选择注册香港公司以拓展国际业务、优化税务结构。然而,注册仅是第一步,合规运营才是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根本。年审作为香港公司法定的合规义务之一,若疏忽处理,不仅会带来高额罚款,甚至可能导致公司被强制除名。
本文将从年审流程、逾期风险、政府政策依据等方面,为您系统梳理香港公司年审的必知要点,帮助企业主科学合规,远离“年审陷阱”。

一、什么是香港公司年审?
香港公司年审(Annual Compliance)并非单一事项,而是包括两部分的法定合规义务:
1.公司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
-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主要内容包括董事、股东、注册办事处地址等基本资料。
- 首次申报需在公司成立日起的42天内完成,之后每年一次。
2.商业登记证续期(BR Renewal)
- 向香港税务局更新《商业登记证》,即B.R.证书。
- 每年或每三年缴纳一次登记费(视注册时的周期选择而定)。
二、香港公司年审时间点
掌握关键时间节点,是防止逾期罚款的第一步:
合规事项 | 提交时间 | 政府部门 |
---|---|---|
周年申报表NAR1 | 成立日后每年+42天内 | 公司注册处 |
商业登记证更新 | 每年/三年到期前 | 税务局 |
三、年审逾期的风险与罚款政策
1.逾期提交NAR1的罚款政策(参考香港《公司条例》第662条)
逾期时间 | 罚款金额(港币) |
---|---|
不超过1个月 | 1,200元 |
逾期1至3个月 | 1,500元 |
逾期3至6个月 | 1,800元 |
逾期6至9个月 | 2,100元 |
超过9个月 | 3,000元以上甚至面临检控 |
2.未续期商业登记证的后果
- 可能被香港税务局罚款最高5,000港币;
- 或遭监禁1年的刑事责任(极少发生,但属法律赋权范围)。
3.严重者可能被强制除名(Strike-off)
若公司连续多年未完成年审或报税,香港注册处可能启动《公司条例》第740条所规定的强制除名程序,导致公司在法律上失效,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处置困难。
四、年审流程详解(企业主必读)
为了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以下是香港公司年审的标准操作流程:
Step 1:审查公司基本资料
- 包括董事、股东、秘书、注册地址等变更情况
- 若有变化,需同时提交相关更改文件(如表格ND2A、NR1等)
Step 2: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
- 由公司秘书(可由专业秘书公司担任)代为提交
- 使用电子平台“e-Registry”更便捷
Step 3:更新商业登记证
- 系统自动通知更新(如电子B.R.证)
- 在线缴费或使用邮寄方式支付登记费(目前为2,250港币/年)
Step 4:保存相关记录与回执
- 所有提交记录应保存不少于7年
- 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第373条规定的“法定账册保存义务”
五、政府政策与合规建议
相关政策依据:
- 《公司条例》(Cap. 622)第662条至第675条:规定了周年申报要求;
- 《商业登记条例》(Cap. 310):确立商业登记义务;
- 香港税务局《2024商业登记常见问题》政策答复文件:明确更新时间与登记费细则;
- 电子注册系统“e-Registry”:为年审提供官方在线通道,减少纸质误差风险。
实务建议:
1.建议配备专业公司秘书服务
- 委托具备持牌资格的秘书公司可确保年审与法定申报准时进行;
- 也能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2.绑定公司邮件提醒系统
- 注册时可绑定秘书公司系统或e-Registry提醒服务,提前1-2个月获得到期通知。
3.妥善保存电子及纸质回执
供日后审计或出具银行证明所用。

六、结语:年审不是形式,而是持续合规的体现
许多企业主将“年审”误以为是简单的手续,往往因拖延或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处罚。香港公司年审不仅关系到公司信誉,也直接影响银行账户维持、未来融资、政府补贴申请等多方面。作为海外公司注册与合规服务机构,我们建议所有在港企业每年定期进行合规评估,将年审纳入年度运营规划,确保企业在香港这一国际平台上稳步发展、合规运营。
如您希望了解更多香港公司年审、税务规划、秘书服务等内容,欢迎联系我们团队,获取一站式服务方案。
往篇推荐
- 怀俄明州公司合规维护全攻略|2025最新美国公司注册及年审指南
- 2025年最新香港公司注册指南:流程+材料+费用+开户+年审
- 2025年美国公司注册【最新流程】:从EIN税号申请到年审合规
- 中银、汇丰、渣打:香港银行开户深度对比|中国卖家跨境投资指南
以上就是香港公司年审怎么做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在线提问~
lngStart 提供全球公司注册和全球银行开户业务,助力卖家出海,让世界看见中国品牌,给您最优质的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Kimi@ingstart,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gstart.com/blog/20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