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居民参与全球资本运作日益活跃,如何合法搭建境外架构、合规实现资金出境与回流,成为企业出海、上市及融资的关键环节。《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正是当前政策下唯一合法的个人境外投融资外汇登记路径。
本文将从实操角度,解析适用情形、合规流程、2025新规变化及未来趋势。

一、什么是37号文?谁必须办理?
37号文主要适用于中国籍自然人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以实现持股、融资、返程投资等目的。其前身为2005年的75号文,现已被全面替代。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企业创始人通过SPV控股开曼上市主体;
- 自然人股东设立BVI/HK公司持有境外资产;
- ESOP行权员工持有境外母公司股份;
- 返程投资资金通过WFOE进入境内;
- 利润、股权转让收益合法汇入境内。
常见应用场景包括:
- 红筹架构/VIE模式:通过BVI、开曼设立母公司并计划境外上市;
- 境外融资后返程投资:设立WFOE或增资;
- 股权激励(ESOP)计划:涉及境内员工取得SPV权益;
- 资本利得或分红汇回:从境外SPV调回境内。
二、2025年37号文新变化概览
1. 资金合规性审查全面升级
2025起,登记前的资金来源审查更加严格,境内居民须提供覆盖80%以上出资金额的完税证明和清晰的银行流水记录,资金规划需提前至少6个月准备。未登记即出资将被定性为“逃汇”,罚款最高可达违规金额的30%,严重者或将承担刑责。
2. 登记流程数字化、提速
登记系统全面接入“一网通办”平台,支持电子签章、在线上传材料,大幅减少纸质文书流程。例如,上海临港试点已实现“5日办结”;浦东新区允许登记与外汇同步办理;江苏、浙江等地流程仍需20–30个工作日。
3. 补登记难度显著提高
补办登记需提交包括融资协议、资金用途计划、股权结构图等在内的20项以上材料。登记必须在实际出资或设立WFOE前完成,逾期将影响补办成功率,处理时间可能超过6个月。
三、操作要点:登记流程与架构建议
1. 登记节点明确
- SPV设立后30日内应提交初始登记;
- 在WFOE设立或签署VIE协议前必须完成登记;
- 境内居民对SPV的控制必须在股东层面体现,且需具有工商登记记录;
2. 架构建议:首层登记,上层豁免
按照外汇局要求,仅需对第一层SPV(如BVI公司)登记,第二层如开曼控股公司、香港子公司发生融资或股东变更,无需再次变更登记。创始人建议采用“一人一SPV”方案,避免共用SPV导致频繁变更。
四、未来趋势:监管升级与区域差异化
1. 真实性核查成为核心
银行、外汇管理局加强对境内权益真实性的审查,企业需提供经审计财报、工商资料、净资产证明等文件作为佐证。
2. 数字合规与智能系统推广
部分区域已引入区块链存证技术、合规校验工具,提高材料真实性验证效率。预计将在更多自贸区推广应用。
3. 区域政策差异化加剧
- 上海自贸区、海南自由港探索资金来源审查豁免、绿色通道;
- 长三角一体化地区如虹桥商务区推行协同评估制度;
- 普通地区政策仍需遵循原流程,效率略低。
4. 事后监管趋常态化
37号文登记后,需配合年度合规审查、股权变更登记。若SPV发生控制权变更、资本变更等实质变动,需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并更新登记信息。
五、未登记风险提示
若未按规定完成37号文登记,境外融资或股权转让资金无法合规调入境内,相关交易或被认定为非法出资,面临资金冻结、行政罚款、刑责风险,严重影响企业后续融资或上市进程。
六、特别提示:ESOP与机构股东处理
- ESOP员工已行权者需单独办理登记,未行权可暂不处理;
- 机构股东涉及持股时需穿透至自然人完成登记,或走ODI路径确保架构合规。

结语
在当前资本市场合规监管日益收紧的大背景下,37号文作为中国籍个人参与境外投融资的唯一官方外汇登记路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议企业在架构设计初期即同步规划外汇登记工作,选择有经验的合规服务机构,降低补登记成本与时间风险,为境外融资与资金回流打下坚实合规基础。
如需协助办理37号文登记、架构设计、资金规划等一站式服务,欢迎联系我们ingstart团队,获取定制化方案。
往篇推荐
- 个人境外投资必办37号文备案解析:合规要点与操作流程全指南
- 37号文登记怎么变了?:最新趋势+银行审核升级+补登记难点全解析
- 最新!37号文备案指南:个人投资者境外持股与返程投资全流程
- 2025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指南:红筹架构中的ODI备案与37号文详解
以上就是2025年37号文最新政策与实操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在线提问~
lngStart 提供全球公司注册和全球银行开户业务,助力卖家出海,让世界看见中国品牌,给您最优质的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Kimi@ingstart,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gstart.com/blog/24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