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务新政深度解析:10类逃税行为红线已划,在越中企合规排查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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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税务新政深度解析:10类逃税行为红线已划,在越中企合规排查全指南

前言

2026年7月1日起,越南税务监管体系迎来历史性“硬核升级”。根据越南《2025年税收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法律),广宁省税务部门率先发布官方警告,明确将10类行为直接界定为“逃税”。这不再是一纸模糊的提醒,而是一条条清晰可辨的法律红线

对于在越南投资经营的中资企业而言,此项政策意味着过去“打擦边球”的操作空间被彻底压缩。税务、海关、边检系统已全面联网,大数据交叉比对成为常态。企业若不主动对照排查,一旦触碰红线,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法人被限制出境乃至刑事追责等多重风险。

本文基于越南官方最新法律文件及权威解读,系统梳理这10类逃税行为,分析高风险企业特征,并结合越南当局监管趋势,提供切实可行的合规建议。同时,文中穿插客户成功案例常见问题解答,助力在越中企精准把握政策、规避风险。


一、政策背景:为何越南此次“动真格”?

越南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外商投资持续涌入,但税务违规现象也随之增多。为提升国家税收征管效率,越南国会于2025年通过了修订版《税收管理法》,其中第108/2025/QH15号法律首次以列举方式明确10类逃税行为。此举标志着越南税务监管从“事后查处”转向“全过程监控+精准打击”。

官方数据显示,2025年越南全国税务稽查中,超过60%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申报不实问题,其中隐匿收入、使用不合规发票和使用个人账户收款是最常见的三类违规行为。新法实施后,税务部门获得更强数据权限,可与海关、银行系统实时交换信息,使得传统避税手段无所遁形。


二、核心内容:10类行为明确界定为“逃税”

以下依据《2025年税收管理法》原文及广宁省税务部门官方解释,逐条解读这10类逃税行为。

1. 不申报或拖延申报

行为界定:未办理税务登记、未提交纳税申报资料,或逾期超过90天才进行申报,且导致少缴税款或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认定为逃税。

风险提示:许多企业习惯“晚一点再申报”,认为只要最终补上就没问题。但新法明确,超90天即为红线,不再给予宽限期。

2. 账面少记收入

行为界定:企业未将全部收入尤其是与纳税相关的收入,真实、完整地记入会计账簿。

操作实例:某贸易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部分货款,仅将开票部分入账,少申报收入约30亿越南盾。在新法下,此类行为直接定性为“隐匿收入逃税”。

技术背景:越南税务系统已与15家主要商业银行实现数据共享,企业账户与个人账户间的大额、频繁转账自动触发预警。

3. 不开票或低开票

行为界定:包括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不申报收入、或故意将发票金额开低于实际成交价。

客户案例:一家在越中资家具制造企业,曾长期按实际售价的70%开具发票。2025年税务稽查通过比对原材料采购量成品开票金额,发现严重不匹配,最终被追缴税款及罚款共计120亿越南盾,法人代表被限制出境3个月。该企业随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税务健康检查,重新规范了开票流程,目前运营已完全合规。

4. 使用“问题发票”

行为界定:使用非法发票、不合规凭证入账,或通过虚构进项进行抵扣。

数据警示:越南税务总局2025年公开数据显示,全国共查处虚假发票案超过400起,涉案金额超20万亿越南盾。其中,建筑、运输、批发零售业是高发区。

5. 使用不反映真实交易的凭证

行为界定:合同、文件、凭证不能真实反映交易本质或金额,无论形式多“完整”,均视为虚假交易逃税。

典型案例:两家关联企业签订高价咨询服务合同,实际并未提供真实服务,目的是转移利润。新版税法下,税务机关有权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否定该交易,并追缴税款。

6. 进出口环节虚报

行为界定:在进出口活动中,虚报货物信息、不主动补缴税款或故意少报、错报。

系统支撑:越南海关已启用VACCS系统,与税务系统全面对接。任何申报数据的逻辑矛盾(如重量与数量不符、单价异常偏低)都会被自动捕捉。

7. 故意不申报进出口税

行为界定:对依法应申报的进出口税,故意不报或错误申报。

合规要点:对于享受暂时进口再出口等优惠的货物,必须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复运出境并完成核销,否则需主动申报补税。

8. 串通操作逃税

行为界定:企业与发货方或其他第三方串通,通过人为操作货物(如改变路线、伪报品名)逃避税收。

法律升级:此类行为在新法下不仅属于逃税,还可能同时触犯刑法第200条(逃税罪),面临最高7年有期徒刑。

9. 滥用免税政策

行为界定:本应免税的货物(如用于出口生产的原材料)被用于内销或其他用途,但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用途变更。

常见误区:部分企业认为“只要最终能补税就行”,未意识到未主动申报变更本身即构成逃税,即使后期补税也可能面临罚款。

10. “假停业、真经营”

行为界定:向税务机关注销或报告暂停营业后,实际仍在经营(如接单、生产、收款),但未向税务机关报告。

稽查手段:税务人员可通过第三方平台(如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广告)、物流信息、用电量数据等交叉验证企业是否真实停业。


三、高风险画像:哪类在越中企最易被“盯上”?

结合越南税务机关最新动态,以下四类企业进入重点监控清单。

第一类:长期亏损却持续经营的企业

量化标准:年收入超过1万亿越南盾(约合4000万美元) 且连续亏损两年以上,将被列入专项检查名单。税务部门认为,企业在商业上若长期亏损却持续投资扩产,不合逻辑,极可能存在账外收入虚增成本

第二类:存在大量关联交易的企业

审查重点:关联交易中的利息费用、服务费、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支付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越南已加入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可与其他国家自动交换国别报告信息。

第三类:利润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

数据方法:越南税务总局已建立分行业利润率数据库(基于大企业抽样和行业普查)。若企业申报利润率低于同行业25分位数,将自动触发稽查筛选。

第四类:频繁使用个人账户收款的企业

真实案例:2025年底,胡志明市一家纺织品贸易公司因将约60%销售收入转入老板个人账户,被税务系统通过银行数据比对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老板被限制出境,直至补缴税款及罚款近80亿越南盾。


四、政策保障:越南当局释放的三大监管信号

为保障新政落地,越南多部门密集出台配套措施,释放清晰信号。

信号一:数据联网,交叉比对常态化
目前,税务总局、海关总局、边防部队司令部及15家主要商业银行已实现信息系统部分联通。一个企业的报关数据、纳税申报数据、银行收支数据、出入境记录可交叉比对,异常点自动预警。

信号二:强化电子发票,系统直连
越南财政部正强行推广电子发票与POS机、ERP系统直连。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高消费场所(如餐厅、高尔夫球场)已要求必须使用可实时上传数据的电子发票系统。未来两年,该要求将覆盖至所有非现金交易频繁的行业。

信号三:鼓励主动披露,减免责任
越南法律明确规定主动披露制度。若企业通过自查发现历史税务问题,可在税务稽查启动前,通过专业中介机构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补税。根据主动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可减免滞纳金和罚款的50%-100%


五、合规建议:在越中企应采取的四个步骤

面对趋严监管,被动等待只会增加风险。建议企业立即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1. 立即开展税务健康检查
    聘请具备越南执业资质的独立税务顾问,对照10类逃税行为清单,对过去36个月的账务、发票、申报表进行系统审查。重点关注收入完整性、发票合规性、关联交易定价、进出口核销

  2. 重建发票与收款凭证管理流程
    确保所有业务开具真实发票,并按时申报。若使用个人账户收款,必须在会计账中如实反映,并计入应税收入。不得再以“未开发票不申报”为理由。建议采用财务软件与税务申报系统直连,减少人工干预。

  3. 规范关联交易文档
    准备完整的本地文档和主体文档,证明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特别是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需准备支持性文件(如服务记录、受益人测试)。

  4. 利用主动披露制度化解历史风险
    若自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在收到稽查通知前主动向税务部门披露。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如海企达)协助准备披露报告,并与税务机关进行技术沟通,争取最大幅度减免责任。


六、常见问题(FAQ)

Q1: 企业超过90天未申报,但最终补缴了税款,是否还会被认定为逃税?

A: 是的。根据《2025年税收管理法》第108号文件,只要逾期超过90天且导致了少缴税款的结果,无论是否后续补缴,行为定性就是“逃税”。补缴税款只能减轻处罚金额(如减少滞纳金),但不能消除逃税定性。该定性将记录在企业税务信用档案中,影响未来享受税收优惠和获得特定经营许可。例如,2025年河内一家电子厂逾期105天补报,仍被处以逃税金额20%的罚款。因此,关键在于按时申报的合规行为本身,而非最终是否补税。

Q2: 我们公司将部分收入存入股东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供应商现金货款,这算逃税吗?

A: 算。根据越南税务总局官方指引,只要属于企业经营业务产生的收入,无论该收入存入何种账户(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均需完整入账并申报纳税。存入个人账户未入账,即便用途是支付经营成本,也构成了“隐匿收入逃税”。在2025年的一起判例中,平阳省某木制品企业将销售收入存入出纳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部分木材款(未取得发票),被认定逃税金额为全部隐匿收入,而非仅差额。正确的做法是:所有收入先入企业账户;若必须现金支付,应保留完整的付款凭证、合同、对方收据等,并在账簿中真实反映。

Q3: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滥用免税政策”?能否举例说明?

A: 最常见的情形是加工出口企业(EPE)。EPE企业享受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前提是所有产成品必须出口。如果企业将少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用于在越南境内加工内销产品,但未向海关及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用途并补缴税款,即构成“滥用免税政策”逃税。2026年3月,海防市一家EPE企业被查出将价值50亿越南盾的进口面料用于内销服装生产,未申报。最终被追缴进口税、增值税及罚款合计超过90亿越南盾,并暂停其EPE资格6个月。任何改变免税货物用途的行为,必须在15天内主动申报

Q4: 我们是长期亏损企业,但实际经营正常,会被特别稽查吗?

  • A: 会。越南税务机关已明确将 “年收入超1万亿越南盾且连续亏损两年以上” 的企业列为专项检查对象。税务部门的核心逻辑是:在越南经济平均增长率5%至6%的背景下,一家大企业持续亏损却能维持运营,不符合商业常理,极可能通过关联转移定价(如支付高额管理费、利息)、虚增成本(如采购价高于市价)、或隐匿收入(如账外收款)等方式逃税。建议此类企业主动准备价值链分析可比性分析报告,证明亏损是由真实的商业原因(如启动期巨额市场推广、非经常性资产减值)导致,而非转让定价或隐匿收入。否则,被稽查的概率很高。

Q5: 我们发现了以前的税务问题,如何“主动披露”才能获得减免?

  • A: 主动披露的法律优势在于减免行政处罚(罚款)。具体步骤:1. 内部自查确认:找出具体事项、涉及税种、期间、差额金额。2. 委托专业机构准备报告:律师或税务师协助撰写符合法律要求的披露报告,包含事实、法律依据和补税计算。3. 在稽查通知前提交:一旦收到稽查通知,主动披露窗口关闭。4. 申请减免:根据披露的时间早晚、完整性、是否初犯,可申请减免50%至100%的罚款,但本金和滞纳金必须全额补缴。2025年,胡志明市一家中资建筑公司主动披露了持续3年的发票不合规问题,最终仅被处以应补税款5%的象征性罚款(标准为20%),节省了数十亿越南盾。主动披露不是为了“逃税”,而是为了“减免罚”,本金和滞纳金必须补足。

  • *注:以上答案均基于越南《2025年税收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及越南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公开指引。*

总结

越南税务监管正加速迈入透明化、数据化、精准化的新阶段。《2025年税收管理法》明确列举的10类逃税行为,为在越企业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合规底线。从“不申报拖延”到“假停业真经营”,从“少记收入”到“滥用免税”,每一项都对应着清晰的稽查技术手段。

对于在越中资企业而言,合规已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和发展的必答题。过去依靠信息不对称进行的“税务筹划”空间已基本消失。企业应彻底摒弃侥幸心理,立即对照10类红线进行内部排查,针对高风险环节(如关联交易、个人账户收款、进出口核销)开展专项健康检查,并充分利用主动披露制度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越南正在构建一个更规范、更公平的商业环境。只有将合规内化为企业运营的基因,中资企业才能在越南市场行稳致远,真正抓住这一轮产业升级的机遇。如需专业的越南税务合规支持,可寻求具备本地经验的专业机构(如海企达)提供从风险排查、主动披露到稽查应对的全流程服务。


TDK

标题: 越南税务新政2026:10类逃税红线划定及在越中企合规排查指南

关键词: 越南税务新政,2026年越南税改,10类逃税行为,越南税收管理法,在越中企合规,税务稽查重点,主动披露制度,越南电子发票

描述: 越南2026年7月起实施税务新政,明确10类逃税红线。文章深度解析每类行为、高风险企业特征及监管信号,提供合规四步骤。专家解读常见问题,助在越中企精准规避风险,实现合规经营。

原创文章,作者:mi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gstart.com/blog/49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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