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注销
通过股东自愿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但申请自愿注销的公司在完成注销之后,公司是不可恢复使用的。
2、自愿备案除名
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自愿在开曼公司注册处备案除名。
在备案除名后十年内,可申请重新启用该公司,使该公司重新回到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保存的公司登记簿中,正常使用该公司。
3、消极注销
开曼公司不进行年审,注册代理人停止提供注册代理人服务,公司将会被注册处从公司登记簿中删除。
这里要注意了,消极注销有一定的风险,不仅会引起公司账户冻结,还需要董事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想重新启用该公司,则需要支付高额的复牌费用。
对于自愿注销和自愿备案除名这两种形式,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主动注销,主动向开曼群岛政府提交注销申请,合法合规完成注销程序。
对于选择主动注销开曼公司的,消息建议选择自愿备案除名的方式注销开曼群岛公司,流程更便捷、耗时短,同时也能节省不少注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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