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注销方式

1、自愿注销

通过股东自愿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但申请自愿注销的公司在完成注销之后,公司是不可恢复使用的。

2、自愿备案除名

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自愿在开曼公司注册处备案除名。

在备案除名后十年内,可申请重新启用该公司,使该公司重新回到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保存的公司登记簿中,正常使用该公司。

3、消极注销

开曼公司不进行年审,注册代理人停止提供注册代理人服务,公司将会被注册处从公司登记簿中删除。

这里要注意了,消极注销有一定的风险,不仅会引起公司账户冻结,还需要董事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想重新启用该公司,则需要支付高额的复牌费用。

对于自愿注销和自愿备案除名这两种形式,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主动注销,主动向开曼群岛政府提交注销申请,合法合规完成注销程序。

对于选择主动注销开曼公司的,消息建议选择自愿备案除名的方式注销开曼群岛公司,流程更便捷、耗时短,同时也能节省不少注销费用。

原创文章,作者:IngStart,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gstart.com/blog/151.html

Like (0)
Previous 2024年3月29日 下午5:11
Next 2024年3月29日 下午5:33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